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SZCG*******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宿州市农业科学院安徽皖北大豆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皖北大豆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平行行走式水肥一体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示范新区**栋*单元*层*号(住宅)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贰拾捌万伍仟元整(******.**元)
现更正为: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浩仪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金寨南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柒仟元整(******.**元)
评审报价金额:贰拾玖万柒仟元整(******.**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名 称:宿州市农业科学院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学府大道****号
联系方式:安祥***********
名 称:安徽晟傲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浍水路南侧人民路东侧宿州锦润·悦府*#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