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金安公安分局执法勤务用车采购 | 我局现有部分执法勤务用车购置年限较长,车辆使用频繁,老化严重,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确保民辅警执勤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需采购*辆*座布局车辆,在实用性、动能性和空间方面均能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求。 | **.** | ****年**月 | 兹有我单位执法勤务用车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经充分采购需求调研、并查阅《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具体原因:中小微企业无法满足执法执勤车辆的制造与生产,不宜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如对本次项目采购有疑问,可联系本单位联系人:周主任,电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安市公安局金安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