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高峰镇大井村奈儿河沿岸荒地及水淹地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次)”招标答疑通知如下:
问题*:"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时在****年度和最新****年度重庆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评级及分类监管办法中均评为E级,被评级E的融资担保公司不具备相关部门对开立保函的要求。按重庆市金融管理局以及永川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重庆市永川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能开展永川区以外的担保业务,只能服务永川区内的企业客户,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展永川区外的担保业务是违规的,作为永川区外的企业申请重庆市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请明确回答?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
问题*:请明确为什么要重新招标,是第一次弃标了吗
答:第一次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以上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三正弘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