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年*月*日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 (四)近两年内(****年*月*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房地产估价或资产评估服务业绩】;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具有房地产评估备案证书同时具有省级财政部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八)不接受联合体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