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截止:****-**-** **:**:**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XHSL-FW-GKXJ-**-****
交货/服务时间:代理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已涉及的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直至案件办结或终止执行。
交货/服务地点:宁夏银川
供货范围:****年**月,永宁县人民法院受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村民委员会与华盛绿能(宁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现就该诉讼案件进行专项法律纠纷服务询价。内容包括代理采购人及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询价范围内的诉讼,直至案件办结或终止执行。处理解决项目土地使用的历史遗留问题等事项;对公司所涉及的诉讼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前期合规手续审查和协助整改、公司运营过程风险防控、项目资产确权、相关合同函件草拟审查、向第三方主张公司权益及索赔、列席公司有关会议、协助公司有关谈判以及采购人和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项目事项。
质量要求: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采购人和宁夏盛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为目标,风险提示要全面客观,合规建议要合理有效,解决措施要切实可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执业信誉,且在近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近五年未受过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机构处罚的事务所。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熟悉法律工作,能够按照我方要求的时限和质量完成服务。
(*)以团队形式开展工作,项目工作组成员需要*位以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十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项目成员应稳定,各成员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请附上项目成员的基本简介。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三年承担同类诉讼或专项法律服务的业绩证明(应答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符合相关要求的注册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