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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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1月14日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开标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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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江津区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江津区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

施工招标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AA*********)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江津区石门镇金龙村、白坪村综合环境整治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部分:

*、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

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招标文件关于纸质保函根据“渝公管发【****】**号”文件精神作了相应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担保风险,若投标保函为纸质保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二: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

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

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招标文件关于纸质保函根据“渝公管发【****】**号”文件精神作了相应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担保风险,若投标保函为纸质保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三:

 

按重庆市金融管理局以及各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南川区)、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永川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涪陵区)”三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重庆市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能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只能服务本区内的企业客户,重庆宏耀融资担保和重庆涪商融资担保和重庆双业融资担保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是违规的,作为注册地区外的企业申请这三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参加投标,保函是否符合?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要求保证人应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招标文件关于纸质保函根据“渝公管发【****】**号”文件精神作了相应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担保风险,若投标保函为纸质保函,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我预计下浮**,你们就不要来参与了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里面要求的检测报告是不是有点过于苛责了,这种要求是限制其他单位过来参与投标吗,而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也规定了的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请贵单位取消检测报告,给大家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

回复: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关于“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理解和适用有两种情况,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的投标人提出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涉及饮用水工程,为保证后续饮用水安全,结合工程情况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要求,经综合考虑要求标后提供合格的饮水检测报告并未要求制投标资料中提供水检测报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请取消检测报告要求

回复: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关于“招标人不得以特定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中标条件”理解和适用有两种情况,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的投标人提出类似业绩要求。本项目涉及饮用水工程,为保证后续饮用水安全,结合工程情况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件要求,经综合考虑要求标后提供合格的饮水检测报告并未要求制投标资料中提供水检测报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据说这个项目没有资金,空手套白狼,是不是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如果资金没有到位,我司中标签合同后。预付款不到位,我司有没有权利不施工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第一次招标中标人因自身原因申请放弃中标,请问到底什么原因,不扣他们投标保证金吗?还有没有王法

回复:此质疑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

二、补疑部分

本工程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时**分,投标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筑之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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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pdf
院落整治工程.pdf
水利部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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