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设计答疑纪要
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编号:E*******************)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请提供规划道路红线、规划条件函、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
答:已上传详规划图则,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明确学校办学规模(班级数);室内活动室是否设计室内篮球场。
答:用地南侧*栋已建建筑保留,该两栋建筑已含**间普通教室,此次新建教学综合楼含**间普通教室,整个校园合计普通教室**间;室内活动室要求设计两层高,不要求设置室内篮球场,但要求不小于*个篮球场空间。
*.根据设计任务书校园北侧现状教学楼、校园西侧临时性商铺需要拆除、校园南侧为最近新建的教学楼。请问南侧沿海通路现状教学楼及西北侧二层流美社区居委会是否拆除,若不拆除请提供原图纸及技术经济指标。
答:南侧海通路现状教学楼保留,北侧教学楼、西侧商铺及社区居委会拆除。原保留建筑详提供的用地勘测定界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校园室外场地能否重新设计,若重新设计请明确室外跑道的长度(现状地形中原跑道长度约***米)。
答:校园室外场地重新设计,做为操场使用。
*.请明确本项目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还是《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控规图则执行。
*.请明确本项目是人防按照易地建设还是设置人防地下室。
答:易地建设人防地下室。
二、补充修改部分
(*).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号)的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把《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废标处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格式如下: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列明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三、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四、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
五、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纪律和行政处罚以及失信惩戒。
六、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本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人承诺:
一、中标后履行设计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
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扫描上传。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否则将上报主管部门并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按招标文件规定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第**.*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函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福建千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