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度业务外委项目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度业务外委项目采购
(*)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所涉及的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所涉及的财务工作;
(*)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所涉及的新能源项目开发工作;
(*)负责协助完成相关项目所涉及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协助完成项目所涉及的保安、保洁/司机等后勤保障工作。详细范围参见技术规格书。
(*)近三年(****年至今)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外委服务或同等类似服务经验)****人次及以上,以业绩证明文件为准(具体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
(*)近三年(****年至今)内未发生过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至****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的情况;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于IP地址相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 发售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东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岩
电话:***********
电子邮件:******@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叶一尘
电话: /
电子邮件: ********@puyuan.com
*.*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汇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