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TC-A*-*******]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
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
一、合同编号:
洪购****B*********
二、合同名称:
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GXTC-A*-*******
四、项目名称:
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枫林西大街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南昌经开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期PPP项目 | 本项目工程范围包括经开区范围内白水湖污水处理厂现状服务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白水湖片区)以及青岚泵站和龙潭泵站现状服务范围的配套污水管网(青岚泵站片区和龙潭泵站片区),面积约**.*km*。 | 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南昌金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四个子工程项目和一个存量项目所涉及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业务。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须将所管理的项目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移交之时应保证项目资产符合移交方案的要求,保证主要设施、设备可用性。 | 本项目合作期**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为*年,运营期**年,建设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或试运行合格之日止,运营期从工程完工验收或试运行合格次日起至运营期限届满止(建设期缩短或者延长,整体合作期限相应缩短或延长,项目运营期保持不变)。存量项目无建设期,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运营期**年,存量管网运营期**年,从项目设施正向移交日的次日起至运营期届满止。 | 项目运作模式:TOT+BOT+O&M。新建项目中建筑物、设备、新建和经修复后满足移交标准的管网等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存量项目采用 TOT(移交-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无需修复管网及配套设施通过项目完工验收,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运行良好,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满足正常移交标准的存量污水管网项目采用 O&M(委托-运营)模式运作。 |
合同金额:*.**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