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安徽省 | 宣城市
发布时间:01月18日
项目编号:JXCG2025002
招标单位:泾县交通运输局
中标金额:25.95万元
项目名称:泾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563********
联系人:朱**
招标人
1520*******
联系人:陆*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JXCG*******

二、项目名称:泾县交通运输局****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泾天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号一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交通运输局****年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各项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各项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为****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交通运输局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泾县财富鑫城B区*栋***-***号,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财富鑫城B*栋***-***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陆工

电话:****-*******、***********


泾县交通运输局

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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