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非贫困村)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息县****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个非贫困村)
二、评审结果
评标日期:****年*月*日**点**分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五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何永超、李玉璞、杨建华、胡红艳、周朝选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四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名称:河南京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赵瑞红 项目经理证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名称:驻马店市抗天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 工 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郑 伟 项目经理证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名称:平顶山市伟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匡寄培 项目经理证号:豫************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 **日至****年*月**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机构:息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息县北大街***号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息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