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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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线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涉及到的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开标时间为:****-**-** **:**:**。现统一更改为:****-**-** **:**:**,其余时间均做相应调整修改。 二、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②具有工程概算总投资*****万元及以上的防洪工程设计类似的工程业绩,每项加*分,共*分。 现更改为:②具有类似防洪堤工程或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或安全生态水系工程或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类似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每项加*分,共*分。 本补充通知书一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处凡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上述更改,不一致处,以补充通知书一为准。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漳平市河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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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