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通信基站站址租赁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室分设备用电协议-扬州东方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东方食品城)-用电协议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的通知》(中国电信采购〔****〕*号)第**页“在市场营销或经营事项中公开相应供应商信息或相应资源信息将会影响市场竞争效果的。如:营业场所的选择租赁、房产购置以及通信基站站址等”。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室分设备用电协议-扬州东方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东方食品城)-用电协议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style="font-size:small;">)上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谭志勇
电话:***********
邮箱:***********@***.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