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JH-C****-****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食堂服务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本项无需提供): (*)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必须连续*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