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宁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G**********) 一、内容 我单位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忻州市宁武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专业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现变更为: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武县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