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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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港市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 要求合同分包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贵港市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日期:****年**月**日
附件信息: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doc*.**.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