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经开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二期)的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sj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度经开区场地平整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适用于信价量化法)”报价评分调整为**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适用于信价量化法)”信用评价调整为*分,具体调整细则如下:根据滁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 ** 分及以上的得满分*分,每 * 分一档,每降低一档扣减 *.* 分,投标人信用分未达到**分及无信用分的得*.*分。
即:信用分≥** 分,此项得 *分;
** 分≤信用分<** 分,此项得*.*分;
** 分≤信用分<** 分,此项得*分;
**分≤信用分<**分,此项得*.*分;
**分≤信用分<**分,此项得*分;
信用分<**分,此项得*.*分;
备注:*、投标企业的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场通过滁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的结果为准。
*、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调整,具体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澄清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前;招标人澄清的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前。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华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全椒路***号
联系人:欧明郁、张正义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花园西路***号四号楼*楼***室
联系人:彭勇
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