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微自资规告字〔****〕*号) 经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微山县****-**号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即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宗地现状、宗地规划条件要求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 微山县****-**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可于本次公告之日起自行实地现场勘察出让地块,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宗地,如竞买人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异议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解释。如无异议,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该宗地的现状全部接受。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受让人要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的地块采取“标准地”出让,项目用地出让执行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化供应方案,拟建项目应符合《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约定。微山县****-**、**、**、**、**、**号地块的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微山县****-**、**、**、**、**号地块的受让人应于挂牌成交后*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再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号)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宗地可办理“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手续。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由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负责,在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监管,出让交易完成后*日内按规定划转。如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该中心联系。 (六)由于系统原因,本公告不能直接原文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中国土地市场网所示土地出让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四楼) 微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