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线政和省际通道综合提升工程
补充通知(三)
致各投标人:
国 道 * * * 线 政 和 省 际 通 道 综 合 提 升 工 程 ( 招 标 项目 编 号 : E*******************),现有关招标人针对答疑补充通知(一)的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原答疑补充通知(一)中最高限价为:*******元(其中暂估价*****元) 。因答疑补充公告内容与盖章及修改内容不一致,现补充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其中暂列金*****元),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次补充通知(三)仅对 答疑补充通知(一)中最高限价进行补充说明,其他内容不变。
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招标文件涉及内容同步修正。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 、 政 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易中 心 ( 网址 : https://gzy.np.gov.cn:****/zh/)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遗漏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南平市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乙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