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委托,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年立案阶段诉讼案卷扫描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NNZC-****-G*-*****-GXDY | |||||||||
项目名称:****年立案阶段诉讼案卷扫描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 |||||||||
定标日期:****年**月**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莞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捌万陆仟壹佰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
评审专家名单:陆朝忠、林巧敏、戴海青、邝灿梅、王明浪。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生效起一年; | |||||||||
四、采购单位地址:衡阳西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王工 ****-******* |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号金庆盛酒店七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周工****-*******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 | |||||||||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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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