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段(包)名称: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代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 |
七、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以判决、裁定、调解、和解、(视为)撤诉、终止审理、终止执行、移送其他机关处理等方式结案的,均视为委托事务的完成。本案服务期自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结案后止,各诉讼结算工作的完成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具体以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
十、服务地点要求:根据项目的分布及内容要求,服务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湖南等与办理案件有关的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为我司****年度法律咨询服务合同单位。 |
十二、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到 ****年**月**日**时**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定唯一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湖南国祯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号 | |
联系人:范思扬 | |
电话:*********** | |
邮箱:**********@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