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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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秋菊,张自美,殷琦 | ||
总成交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花建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扬州市维扬路***号开发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号月亮湾国际中心*A层**-**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花建祥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江苏华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J | 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文苑路*号 | **.**(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新政务服务中心食堂运维综合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执行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年,合同首签*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采购人与成交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
张自美、李秋菊、殷琦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文)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成交单位为小型企业。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扬州市维扬路***号开发大厦
联系人:姬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号
联系人:花建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建祥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