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材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的
澄清说明
至各投标人:
海南恒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三亚市天涯区委办公室委托,对食材服务外包(项目编号:HNHC-CG-****-**)组织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页、第*页、第*页,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 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表述中的要求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现澄清该条款应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
*.招标文件第*页、第*页、第*页,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表述中的要求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现澄清该条款应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澄清。
****年*月**日
采购人名称: | 代理机构名称: | ||
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号 |
地址: |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胜利路海湾商务大厦***房 |
联系人: | 符营 |
联系人: | 梁启皇 |
电话: | *********** |
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