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年餐饮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采购条件和方法
*.*采购条件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年餐饮劳务外包服务(编号:gkbz*************)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包*
餐饮劳务外包服务
*
项
项目服务期为:*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对中标人的履约考核情况决定重新招标或续约*-**月合同。。
服务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为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提供宴会临时用工、管事洗菜、洗碗临时用工服务。
其他:①中标单位数量:中标人数*家,备选*家,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第*的为备选单位。
②工作考核: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需满足酒店的用工需求,如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招标人可以选择使用备选单位来提供服务。
③预估采购规模为招标人最终需求部门年度采购总量的预估值,以各最终用户的实际订单采购量为准,不承诺最终采购总额达到预估采购规模。。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满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港澳台除外)的企事业单位。
*.* 信誉要求:
①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无重大对外法律纠纷;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不存在法律纠纷等;
②未在“信用中国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被披露销售的服务质量不合格及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披露销售的服务质量不合格(被行政处罚或政府主管部门抽查并披露服务质量不合格)。
*.*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年任意*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关联关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 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五星级酒店及以上餐饮劳务外包服务业绩*项(业绩类型需对应包号的采购服务内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采购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从****-**-** **:**:**起至****-**-** **:**:**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