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婺源县天佑路*号、**号等**间店面招租(*年)
项目编号: | ZC**JX******** | ||
项目名称: | 婺源县天佑路*号、**号等**间店面招租(*年) | ||
标的名称: |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间店面(原宝玉阁)(*年),挂牌价**,***.**元 天佑路*号*号楼第*间店面(*年),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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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婺源县天佑路*号、**号等**间店面招租(*年),详情见附件清单(请下载)。 | ||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周华永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招租资产不得经营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和其他危险食品等,学校周边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及娱乐项目,经营行为应符合安全管理,不能扰民,不影响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等基本要求。 *.拍租成交后,由承租方办理水电开户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租期为三年,先付租金后使用。租赁押金(详见清单)在支付首年租金时一并支付,租期满后,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无息退回。 *.房屋租赁期内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房屋转租、装修需报告招租方批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其他未作约定事宜由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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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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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该承租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分期支付。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年租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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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陈)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