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年度和美乡村永康镇凌湖行政村凌家湖中心村建设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czdygc******-***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定远县****年度和美乡村永康镇凌湖行政村凌家湖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编号:czdygc******-***)招标文件有关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信用评价“投标人信用分低于**分的此项不得分”现修改为:“信用分未达到**分及无信用分的,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信用评价“三、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删除。 注:以上澄清说明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定远县永康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名称:定远县中远会计师事务所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