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 万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非限制性业态,但需出租方确认可实施。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个月租金。*、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权证相关信息:承租方已经知晓并确认:出租房屋所占土地属综合用地,非商业用地,且未办理房产证,须按政府或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如因该事项引起的不利及损失,须由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承担,出租方应积极配合,土地收益金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合同未列出的项目及费用,但与使用该承租房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支付。*、出租房屋经营所涉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未经出租方授权,不得使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校名和校徽等一切产生误导的文字、标识。*、承租方须对商铺店招和水电线路进行更新,且店招、门面装修和内部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做到商铺内外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等工作。*、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有关水电管理的规定,须在额定容量范围内使用。如承租方需扩大用电容量,需向出租方水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水电费价格按现行价格收取,水费标准:*.*元/吨,电费标准:*.***元/度。如遇政府部门调价,则做相应调整。*、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商铺内不允许使用明火。**、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进行二次转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标的的实际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咨询电话:********。**、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租期 |
五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方书面承诺自****年*月*日起至竞买报名截止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与出租方有过合同纠纷的租户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方案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期的倒数第三个工作日上午**:**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书商业计划,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业态定位、运营方案、营销模式,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方案确认函》)。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