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各投标人:
“上河院项目(安庆市DQ**单元****B、****地块)监理(项目编号:H*GC**A**G***)”招标文件异议的回复如下:
一、异议的回复
*、问:招标文件中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人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缴纳时间为自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若提供的人员为新转入本单位的人员,其社保不足三个月,是否可以提供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至开标之日前的社保证明?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庆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龙眠山路与振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冯刘飞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号
联系人: 何伟、张媛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