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昌县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四川省 | 巴中市 | 平昌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04-10
项目编号:N5119232023000007
项目名称:平昌县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58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1528*******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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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平昌县****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工大道***号 ***,***.**元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服务类(四川蓝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食品安全抽检及其它抽检任务 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须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有信息分析汇总人员,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保证检验检测质量,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从事检验工作,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抽样过程中,样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检测实验室,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送样和寄送。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测结论的变化。对有低温要求的样品,必须采取冷藏、冷冻等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散装样品涉及微生物检测指标的,必须采用无菌包装,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承检机构。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通风良好、隔绝污染、具有冷藏、冷冻条件的样品库、备样库,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测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按时间、单位和品种分类存放。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合格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抽样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交付采购人;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检验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采购人;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限时报)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检验完成后立即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检测标准,检测程序,认真负责,按照食品检测技术要求做好样品检测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测原始记录,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如遇被抽检方提出复检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复检相关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 *、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真实、准确,不得录入错误、不得逾期。 *、当有食品安全事件或采购人临时抽检任务等应急需求时,成交供应商抽样人员应**小时无条件立即响应。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 **、成交供应商获得抽检资格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能独立承担抽样、检验、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采购人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报告》、内容详实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准确无误的《数据汇总表》(含电子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监督抽查服务须满足国家、地区、行业相关要求。 ***,***.**

合同包*:

服务类(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食品安全抽检 详见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须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有信息分析汇总人员,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保证检验检测质量,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从事检验工作,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出具的相关资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抽样过程中,样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者寄送至检测实验室,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送样和寄送。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测结论的变化。对有低温要求的样品,必须采取冷藏、冷冻等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检测实验室。散装样品涉及微生物检测指标的,必须采用无菌包装,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样品送达承检机构。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通风良好、隔绝污染、具有冷藏、冷冻条件的样品库、备样库,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相符,对检测样品加贴相应标识后,按时间、单位和品种分类存放。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合格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抽样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交付采购人;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检验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采购人;对于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限时报)的样品,成交供应商应于检验完成后立即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检测标准,检测程序,认真负责,按照食品检测技术要求做好样品检测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测原始记录,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 *、如遇被抽检方提出复检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复检相关工作。 *、成交供应商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验,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和报告。 *、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将抽检数据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真实、准确,不得录入错误、不得逾期。 *、当有食品安全事件或采购人临时抽检任务等应急需求时,成交供应商抽样人员应**小时无条件立即响应。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 **、成交供应商获得抽检资格后,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能独立承担抽样、检验、数据汇总、结果报送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采购人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报告》、内容详实的《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准确无误的《数据汇总表》(含电子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监督抽查服务须满足国家、地区、行业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云顾晓红陈世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 号]文等相关规定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包一:单价:***.**元/批****批、总价******.**元;包二:单价:***元/批****批、总价******.**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平昌县信义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巴中市巴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信义城西印象*号楼*单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巴中市巴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平昌县****年食品安全抽检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一 评审资料.pdf
包二 评审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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