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绥化市特殊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确定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商*家(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