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 | ||
行政区域 | 袁州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宜春市袁州区文体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易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宜春市仁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东路特种作业基地旁垅上小区****-**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彭女士 *********** | ||
附件: | |||
附件* | 采购货物技术参数.pdf |
项目概况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铭-****-***
项目名称:宜春市广播电视台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任一月份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诺书原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需于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qq.com)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到达文件指定账户 (不接受现金)。
保证金帐户名:宜春市仁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号: **** **** **** **** **(必须从响应人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未成交单位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本项目询价邀请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中国政府网上http://www.ccgp.gov.cn/及宜春传媒网http://www.ycstv.com/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网站,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投标人。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技术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邀请供应商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受邀的供应商应在邀请函规定日期范围内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从邮箱获取文件的需发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方可获取询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春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文体路***-***号
联系方式:易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市仁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中山东路特种作业基地旁垅上小区****-**栋
联系方式:彭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