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0-D-0013)更正公告第2号
变更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2-27
项目编号:TGPC-2020-D-0013
招标单位:天津广播电视台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17
开标时间:2020-03-17
项目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
联系方式
022-********
联系人:张**
单位: 天津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
022-********
联系人:未*
单位: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更正公告第*号
【信息时间:****-*-**】

受天津广播电视台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网上应答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解密时间:********:***:**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

(二)其他内容无变更。

三、更正日期

*******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广播电视台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美华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广播电视台卫津路院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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