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采购人)委托,就南湖一小电力增容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南湖一小电力增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JZFCG******
*.*项目名称:南湖一小电力增容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原***kVA箱式变电站增容至***kVA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期:**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授权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至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
*.*地点: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聚慧园*号楼****B室。
*.*方式:文本或电子版本。
*.*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聚慧园*号楼****B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聚慧园*号楼****B室。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南湖第一小学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号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号聚慧园*号楼****B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