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新田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湖南宝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新田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号)有关要求,现将《新田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如对《新田县新圩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千伏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新田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潘庚华
联系电话:***********(湖南宝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