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儿童营养包改善项目(第二次)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内容: 经研究,平江县儿童营养包改善项目(第二次)不组织现场考察。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平江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江县城关镇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道馆二楼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