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运维与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D-****)更正公告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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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运维与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运维与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D-****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项“派驻服务人员评价”第(*)、(*)项修改如下: (*)焊工: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焊工:提供上述焊工(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项“派驻服务人员评价”第(**)-(**)项修改如下: (**)巡检员: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巡检员:提供上述巡检员(第**-**项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锅炉房运行人员: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工业锅炉司炉)》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锅炉房运行人员:提供上述锅炉房运行人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锅炉水处理工: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锅炉水处理)》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锅炉水处理工:提供上述锅炉水处理工(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变配电室运行人员: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扫描件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变配电室运行人员:提供上述变配电室运行人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空调、热交换、供水系统运行人员: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扫描件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空调、热交换、供水系统运行人员:提供上述空调、热交换、供水系统运行人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液氧系统运行人员: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R*)》扫描件,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分,最多*分; (**)液氧系统运行人员:提供上述液氧系统运行人员(已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的)开标日当月或上一月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分,最多*分。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客观分第*项“投标人承诺评价”修改如下: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分,其他*分。 (四)人员及岗位要求第*项“综合维修”中 “★(*)电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变更为“★(*)焊工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上岗;” (五)人员及岗位要求第*项“工程运行服务”中 “★(*)锅炉房人员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工业锅炉司炉)》上岗,至少*人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锅炉水处理)》上岗”修改为“★(*)锅炉房人员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工业锅炉司炉)》上岗,至少*名锅炉水处理工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锅炉水处理)》上岗,此*名锅炉水处理工可以为锅炉房人员,也可以为综合维修中的巡检。” 三、更正日期 ****年**月*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杨光、鲁志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增产道**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郝一霖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年**月*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后勤运维与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D-****)的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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