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采购项目 | 企业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 | 发布时间 | ****-**-** |
类型 | 招标公告 | 项目实施地 | 我行指定地点 | 所属行业 | 其他 |
项目核准文号 |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开标时间 | ****-**-** **:** |
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律所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项目编号:BOC-PHJR-******FW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采购项目
*.实施地点:我行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拟采购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服务,负责为我行开展对私普惠类贷款司法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不良贷款还款电话触达、发送律师函、面谈等催收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对律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
(二)供应商管理体制规范,声誉良好,收费合理,近*年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与我行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三)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四)供应商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五)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八)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九)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一)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二)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
(*)现场报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普惠金融部部***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大街**号中国银行);
(*)线上报名:需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bank-of-china.com>,并预留联系人电话信息。
*.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纸)一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须提供近*年无职业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通过邮箱*************@bank-of-china.com>发送资料,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本项目,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系统截屏证明并加盖公章);
(*)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承诺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承诺书加盖公章);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承诺书加盖公章):
*、与本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诺书加盖公章)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承诺书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线上报名的需在提交电子资料。
*)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号;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中山支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光明大街**号
联系人:孙乾宇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中山支行对私普惠不良授信客户律师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委托代理协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