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u201c化工产业园区\u201d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新民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25日
项目编号:JH24-210181-00113
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民经济开发区关于“化工产业园区”申报的前期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中标原则:如果投标人/供应商同时投两个及两个以上包组,请投标人/供应商在文件中自己确定中标的顺序(格式自拟),如果未确定,按包组的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采购文件下载,如未下载采购文件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如未按要求操作将导致废标,开标现场携带CA锁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新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沈阳胡台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民市开发区东营北三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滕源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民市北环路十号紫御首府大门西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松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