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安易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印章作废公告
****年*月**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内**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乌审旗安易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年*月*日作出(****)内**破**号《决定书》,指定内蒙古义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经法院和管理人多次催促,截止****年*月**日,乌审旗安易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旭仍未交回公司印章,现管理人发表如下公告:
乌审旗安易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N*DCU**)所有公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部作废。
特此公告,望各界知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有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告人:乌审旗安易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