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陕西省 | 西安市 | 碑林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2-03-22
项目编号:E6101033506qJ7e6Neu2
项目名称: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名称 |
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招标项目编号 |
E**********qJ*e*Neu* |
标段名称 |
碑林区朱雀大街等十五条重点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标段编号 |
E**********qJ*e*Neu****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 |
马晓艳 |
联系电话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中标结果 |
中标人名称 |
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万元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工期为准) |
项目负责人 |
赵宏江 |
中标内容 |
*.主要包含本项目设计、实施、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项目开展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计划开竣工时间:****年**月**日*.质量:合格 |
其他 |
投诉受理方式:一、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二、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并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三、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号*号楼***室),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