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静海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27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2-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5
项目名称: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室外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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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文件 以 津静审投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诺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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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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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新建物流仓储库、仓储库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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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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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室外,招标范围:天津海吉星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综合展销中心室外标段,本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包括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围墙、 箱变建筑工程、弱电工程、强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管道最大管径dn***,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消防水工程、园区室外消防电线缆工程、室外电气架空线路工程、室外电气开闭站基础工程、**KV箱式变电站工程等。总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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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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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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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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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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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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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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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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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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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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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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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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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号楼***室现场获取,也可与代理机构联系,通过(电话:***********;邮箱:***********@***.com)线上 获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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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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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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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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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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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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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宗玉(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号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诺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韩学贤(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海天南苑** 号楼*** 室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侯工 电话:
*********** 传 真:
***-********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李工 电话:
********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号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