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县视高花园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眉山天府新区仁寿县视高花园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 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 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提供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网络查询截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截止时间前的任意时 间,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上述资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如有伪造,经核实, 取消其投标资格。。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二段*号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号*幢*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sczlgc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