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湘江河道保洁服务采购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株洲县湘江河道保洁服务采购变更公告如下: 一、原公告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现变更为: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招标文件中均按此更正执行。
二、原公告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 包一****元,包二****元,包三****元。 现变更为: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 *****.**元。
三、原公告 *.比较与评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现变更为: *.比较与评价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均按照**分值执行。 四、原公告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一章第**.*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 包一: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包二:壹万陆仟元整(人民币); 包三:壹万元整(人民币);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包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 **** 包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 **** 包三: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 ****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
现变更为 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第二章第**.*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为: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湘银支行 银行账号: ********************- **** 该账号仅为此项目的保证金托管账户,请勿与其它项目的账号混淆。
五、原公告 九(二)、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资质(包括投标人从事河道保洁的合同、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现变更为: 九(二)、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一章“投标须知”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株洲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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