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评标标准”中“企业实力:*.投标人获得过中国名牌证书或中国驰名商标的得*分;”因《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于****年废止,中国名牌产品均已有效期满。现更正为:“企业实力:*.投标人获得过中国驰名商标的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 ①“*、夏裤和夏裙类具体要求:面料成分:羊毛**%、聚酯纤维**.*%、*.*%导电丝;克重≥***G/M”更正为:“*、夏裤和夏裙类具体要求:面料成分:羊毛**%、聚酯纤维**.*%、*.*%导电丝、天丝**%; 克重≥***G/M”; ②“*、衬衫(长袖)、衬衫(短袖):面料要求:***%棉;纱支≥***S/*”更正为:“*、衬衫(长袖)、衬衫(短袖):面料要求:**%棉、天竹纤维**%、聚酯纤维**%;纱支:***S/*****S/*(双股***支纱);纱织密度:*******”; ③“*、领带和丝巾(领花)面料要求:***%桑蚕丝”更正为:“*、领带和丝巾(领花)面料要求:无要求”。 ④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解密开始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分钟),保证金交纳时间延期至:在 ****年*月*日**:**时前交纳,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如已在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在此更正公告中获取后点击重 新生成,如未重新获取投标响应文件造成废标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娄星区勤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扶青名都*栋***室 联系方式:伍艳,***********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娄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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