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东兴产业园区启动区西灶路(国门大道至界河大道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路基、路面、交安、绿化、机电、给排水工程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号线**标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南宁市
(四)采购内容:盾构区间工程**工区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采购控制上限价:********.**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采平台(***************************)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 号北投大厦 A 座**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 号北投大厦 A 座**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