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霸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霸州市公安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霸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艳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霸州市公安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霸州市金康东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廊坊奥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霸州市金康西道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FA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号)精神,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终止,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如未能及时查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因终止项目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更正日期:****年**月**日
名 称:霸州市公安局本级
地 址:霸州市金康东道***号
联系方式:****-*******
名 称:廊坊奥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霸州市金康西道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艳超
电话:****-*******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