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废标理由:
标项*: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杨晓红,吴卫明(第*标项采购人代表),杨峻,吴国水,陈发礼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庆元县大济路***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凌玲联系电话:****-******* 传真:****-*******
质疑联系人:朱鸿鹄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号五楼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财政局
联系人:蒋烨芳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