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应急管理局(本级)顺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保定市
发布时间:03月13日
项目编号:HB2025024260010022
预算金额:82.875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25
开标时间:2025-03-25
项目名称:顺平县2025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
联系方式
0312********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31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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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项目概况

    顺平县****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本项目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
    项目名称:顺平县****年政策性农房保险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是为顺平县**个乡镇*****户农村住房保险续保农户提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服务。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包括*个乡镇中的*****户。第二标段包括*个乡镇中的*****户。第三标段包括*个乡镇中的*****户。 第一标段*个乡镇为:高于铺镇、腰山镇、蒲阳镇、台鱼乡、大悲乡、河口乡。 第二标段*个乡镇为:蒲上镇、神南镇。 第三标段*个乡镇为:白云镇、安阳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绿色环保、节能产品,小微型企业优惠等政策,详见磋商文件。因一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本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注:根据《民法典》规定,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投标,但同一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或者同一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本项目网上自主报名(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下: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通知公告”中注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并办理数字证书(CA)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采购业务-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CA咨询电话:**********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本项目监督部门:顺平县财政局采购股。电话:****-*******,电子邮箱:*************@***.com。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书面提出。受理单位:河北洵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红,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顺平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址:顺平县木兰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洵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同美生活*区*号楼*号门脸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梅
    电话:****-*******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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