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海关通关监管系统设施优化升级招标
项目概况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海关通关监管系统设施优化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方法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 ** 月 ** 日 *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HJ-******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海关通关监管系统设施优化升级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本次升级改造的主要内容是对铁路口岸卡口货运通道的箱号识别功能设施进行升级,接入综保区物流监管系统,满足海关金关二期验放服务对接要求,同时增加电子卡口功能,实现场站货物进出记录与海关监管平台同步,完成与各系统之间的功能联动,满足铁路口岸新业务的开展要求。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服务周期:本次项目内容完成后,需对本次项目内容提供后续的维护和必要的升级服务,维护服务期为一年,本次项目内容通过验收后服务期即生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投标人在近三年(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企业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将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 ****年 **月**日,每天上午*时至下午**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致电确认是否收到,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因获取招标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招标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售价:***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 ** 日上午*点**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微信同号)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