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本级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湖北省 | 武汉市 | 江岸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23日
项目编号:420102202406000020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开标时间:2024-10-09
项目名称: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
联系方式
027-********
联系人:未*
单位: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招标人
027-********
联系人:王**
单位: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27-********
联系人:严*
单位: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27-********
联系人:王*
单位: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本级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江岸区|

【项目概况】

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名称: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四唯街道食堂配送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视服务情况可续签一年,最多可续签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仅接受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依据“财库〔****〕***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 信用信息查询要求:*.*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记录应当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信用信息有效性为本项目磋商有效期内,在磋商有效期内信用信息发生变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已产生成交结果的应撤消其成交资格,已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应当终止合同,所发生的损失由失信供应商承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 (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 简称“CA”) 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合同信用融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按照《江岸区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岸财[****]**号)内容进行办理政采贷事宜。联系人潘联,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街)。*.政府采购保函(*)相关政策: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通知(武财采〔****〕***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zfcgGuarantee.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四唯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五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凯信后湖生活广场*栋**层*-**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严琪、王振宇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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